安徽兩淮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紀委工作規則
發布日期:2018-04-27 00:00:00 瀏覽次數:4665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安徽兩淮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集團公司)紀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一章 主要職責
集團公司紀委是在局紀委和集團公司黨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條 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紀委、省紀委和局紀委的有關決定及集團公司黨委的決議,對集團公司的黨風、黨紀、黨內監督等重大原則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紀檢工作計劃和有關政策性文件。
第二條 按照黨章賦予的任務,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重要規章制度,檢查、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集團公司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條 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斷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經常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協助黨委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劃,加強制度建設,抓好黨風責任制的落實。
第四條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黨委及其成員進行黨章范圍內的監督,并對所屬黨支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黨章范圍內的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 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認真學習貫徹黨紀條規,不斷提高黨員的紀律觀念和政治素質。
第六條 檢查和處理所屬黨支部和黨員的違反黨紀的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并按職權范圍決定給予或取消黨紀處分。
第七條 檢查受理對黨組織或黨員違犯黨紀的揭發、檢舉、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
第八條 組織紀檢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并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培訓,提高紀檢干部的素質,以適應改革新形勢的需要。
第九條 領導集團公司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第十條 承辦集團公司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工作。
第二章 會議制度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紀委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以臨時召開。會議主要議題是:討論紀委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違紀黨員的立案調查、組織處理;通報討論與分析集團公司黨風和廉政狀況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決定;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紀檢業務知識。
第十二條 召開集團公司紀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紀委委員參加,紀委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對會議的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議召開前提出。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紀委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臨時召開的除外,由監察審計部負責提前通知紀委委員作準備。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紀委會議決定問題時,應當經過充分討論,對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必要時可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紀委委員要關心集團公司的紀檢工作,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注重了解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形勢下黨風、黨紀、廉政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紀委會議的內容未經同意傳達或公布的,與會人員均須嚴守機密。
第十七條 集團公司紀委會議閉會期間,由紀委書記主持日常工作。紀檢干部要加強與委員之間的聯系,互通情況,研究紀檢工作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 請示報告制度
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紀委要經常向集團公司黨委請示報告工作,發現或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集團公司黨委和局紀委書面報告。
第四章 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黨內政治生活
第十九條 集團公司紀委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要問題和重要事項必須集體討論決定。紀委委員必須執行紀委會議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或工作中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可在紀委內部提出討論,在沒有重新做出決定之前,不得有任何與紀委集體做出的決定相違背的行動。
第二十條 集團公司紀委委員每年按規定參加所屬支部民主生活會,檢查工作,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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